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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領域
原告
張三,男,1980年1月1日出生,漢族,住址
北京市朝陽區XXX,身份證號碼
xxxxxxxxxxxx
被告
李四,男,1982年2月2日出生,漢族,住址
北京市海淀區XXX,身份證號碼
xxxxxxxxxxxx
案件編號
訴訟請求
1. 請求判令被告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共計人民幣100萬元及相應的利息。
2. 請求判令對被告抵押的房產進行拍賣以償還原告的債務。
3.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。
事實與理由
原告與被告于2024年5月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,約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人民幣100萬元的貸款,貸款期限為兩年,年利率為5%。為確保貸款的安全性,被告自愿將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區的房產作為抵押,并辦理了相關的抵押登記手續。
在借款合同簽訂后,原告如約將貸款發放給被告。被告在貸款到期后未能按時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。截止2023年5月,被告應償還的本金及利息共計人民幣100萬元。原告多次催促被告還款,但被告以各種理由推脫,至今未能履行還款義務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七條的規定,借款合同生效后,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。本案中,被告作為借款人,明顯違反了合同的約定,不僅沒有按期償還借款,還對原告的催款請求置之不理,致使原告權益受到嚴重侵害。
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原告決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考慮到被告的抵押物具有較高的價值,原告請求對被告抵押的房產進行拍賣,以期通過拍賣所得償還被告的債務,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。
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,依據相關法律規定,原告有權要求被告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,并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對抵押物的拍賣請求,以確保原告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。
此致
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
原告
張三
代理律師
八通律師事務所律師
日期
2023年10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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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本起訴狀的示例,我們能夠看出房屋抵押借款合約成立后的法律責任及權利義務。在簽訂借款合同時,借款方與出借方需明確約定貸款的數額、利息、償還期限等各項要素。同時,房產抵押作為一種常見的擔保方式,極大地提高了出借方的資金安全性。當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時,出借方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尋求債務的償還,以保護自身合法權益。建議借款人要嚴格遵守合同約定,確保自身信用不受損害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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